我们会先确认变更事由。
因分娩以及母婴住院引起的变更
因分娩日前后,或母婴住院期间延长而变更入住日时,免费受理。随之缩短停留时,亦不收取取消费。
关于变更后的日程
变更后的日程将根据空房情况尽可能调整。但可能无法提供您希望的日程或住宿天数,也可能分拆安排住宿,或请您在住宿期间更换客房。
若无法提供您希望的住宿天数,则仅安排可提供的天数,对此缩短不收取取消费。
分娩后出院日确定之后的日程变更,以及分娩日前后或母婴住院期间延长以外事由的变更,适用下列通常规定。
其他不收取费用的情形
- 因母婴身体不适提出的日程变更(限1次免费・早鸟优惠维持)
- 因医生判断母婴需住院等(需医疗机构证明)
- 自然灾害、公共交通大规模停运等(需官方证明)
- 因本设施原因导致的日程变更・缩短・取消
但临近提出时,仅收取已准备餐食的实费
- 前一天上午10时~当天上午10时:首日餐食准备费 12,000日元(含税)
- 当天上午10时以后:首日1晚费用的100%(不再叠加收取餐食准备费)
因本设施原因时,亦不收取餐食准备费。
因客人自身原因时
金额以适用早鸟及其他折扣后、实际应支付的含税预约金额为基准。
| 提出时间 | 取消 | 日程变更 | 缩短停留 |
|---|---|---|---|
| 31天前为止 | 免费 | 不受理日程变更手续请先取消现有预约,再由您自行预约新的日程。此时适用左侧的取消费。 新预约为另一合同。早鸟优惠将以新预约日与入住开始日重新判定,满足条件时予以适用。 |
免费 |
| 30天前~15天前 | 30% | 缩短对象住宿的30% | |
| 14天前~8天前 | 50% | 缩短对象住宿的50% | |
| 7天前~前一天上午10时 | 80% | 缩短对象住宿的50% | |
| 前一天上午10时~当天上午10时 | 100% | 缩短对象住宿的50% +首日餐食准备费12,000日元 |
|
| 当天上午10时以后・未联系 | 100% | 缩短对象中最初1晚的100% +其后缩短对象住宿的50% |
取消费为100%时,不再另行收取餐食准备费12,000日元。实际入住的天数仍适用早鸟优惠后的费用。
剩余天数的计算方式
从最初的预约日起算
取消费率不论是否已变更日程,均以最初申请的入住开始日为基准。并非从变更后的新入住日起算。若已超过最初预约日,则为100%。
例:最初9月1日入住 → 因分娩延迟免费变更为10月1日 → 9月20日因自身原因取消。基准日为9月1日,故为100%。因分娩・住院・医生判断时,优先适用上述免除规定。
缩短停留时,从放弃的最初一日起算
缩短停留时,以减少住宿中的最初住宿日为基准判定提出时间,不适用上述「从最初的预约日起算」的规定。
例:于10月4日提出放弃10月18日以后的住宿时,按14天前判定。
入住开始日当天计为0天,其前一天计为1天前。通过电子邮件、LINE或预约系统提出时,以本设施接收记录所显示的日期时间为受理时间。
适用于2026年9月24日以后成立的新预约。此前预约适用预约时点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