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本设施的公共性与安全性,依据住宿约款第10条,敬请使用本设施的客人遵守以下规则。若未能遵守本规则,我们可能依据住宿约款第7条解除使用合同及相关合同。
关于婴儿室的使用
本设施婴儿室照看的对象为出生0个月至未满7个月的婴儿。 这是作为产后护理的一环、根据需要照看宝宝的服务。
保健卫生方面请遵守的事项
- 非住宿客人进入本设施时,请配合测量体温与消毒。
- 入馆时,所有使用者均需测量体温并填写健康状况检查表。如有发热、感冒症状或疑似感染症,原则上我们将谢绝使用。
- 您带入的餐饮请由本人负责保管。但视本设施的判断,部分物品可能无法带入,敬请谅解。本设施对其保管概不负责。
- 若在住宿前一周内,同住的家人出现咳嗽、流鼻涕、发热,或因这些症状服药,请务必事先告知我们。
保安方面请遵守的事项
-
请勿将以下物品带入本设施。
①狗、猫、小鸟等宠物
②散发恶臭、异味的物品
③火药、挥发油等有起火或引燃危险的物品
④高额现金及贵金属类
⑤其他法令禁止持有的物品 - 除指定区域外禁止吸烟。万一被发现,将立即没收,并可能请您离场。
- 4楼设有吸烟室(开放至20点)。
- 离开客房时,请自行保管贵重物品。工作人员可能因清扫或提供护理服务进入房间,敬请谅解。
- 如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请立即联系工作人员。
- 请勿让孩子单独进入大堂、休息室等公共区域。
防火方面请遵守的事项
- 除本酒店指定的场所外,严禁使用明火。馆内设有2处吸烟处。
- 请勿使用馆内配备以外的产生高温高压的器具。
- 除紧急情况外,请勿触碰消防设备。
请勿进行的行为
- 请勿在本设施内进行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
- 请勿在本设施内大声喧哗、高声歌唱或做出扰乱他人的行为。
- 未经本设施许可,请勿将客房用于原本目的以外的用途。
- 外出或叫外卖时,请务必事先告知本设施的工作人员。
- 未经许可,请勿将本设施内的设备与物品移至他处,或作原本用途以外的使用等改变现状的行为。
- 若有访客预定前来客房,请告知本设施的工作人员。
- 请勿分发、张贴广告宣传物,或进行商品销售劝诱等行为。
关于服药
若您本人、婴儿或家人在使用本设施期间需要服药,请由使用者本人保管并服用。
强制离场
若在本设施内做出被认定妨碍管理的言行,本设施负责人或副负责人可要求您离开本设施。若判断本设施难以应对,我们将通报警方或适当的行政机关。
紧急情况的处理
- 本设施有工作人员24小时常驻,如有任何情况请联系工作人员。
- 火灾等情况的避难路线图张贴在各客房入口门背面,请予确认。发生火灾等情况时,请遵从本设施工作人员的指示。
- 在本设施停留期间,特别是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时,我们可能建议您前往常去的医院就诊。并将视情况介绍合适的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等需由您另行承担。
- 紧急情况下,我们将联系您填写的紧急联系人。
- 若身心状态突然变化,本设施将呼叫救护车,并联系上述联系人。
- 即使在紧急情况下外出,我们也无法仅代为照看婴儿及其兄弟姐妹,敬请谅解。但本设施认定有相当理由时不在此限。
关于贵重物品与寄存物品
- 现金、贵金属等贵重物品以及使用者的所有物品,本设施概不代为保管,敬请谅解。请由使用者本人负责保管。
- 遗留物品若无特别指定,本设施将自发现日起保管7天(含发现日),之后送交最近的警察署或由本设施处理,敬请谅解。但餐饮与杂志等物品当日即行处理。
关于本设施的使用时间
住宿…依各方案的入住与退房时间为准
尽管有上述规定,本设施仍可能在规定的退房时间后继续提供客房使用。此时将收取下列追加费用(可选延长停留费)。
使用至17点:未满4个月 15,000日元/4个月~未满7个月 18,000日元/7个月~1岁 20,000日元;家人免费。
餐食
-
以下时间将餐食送至客房,或在餐厅用餐。
早餐 7:00~10:00(最后点单9:30)
1楼露台餐厅Michela午餐 请于12:00至13:00持餐券前往指定餐厅 点心 送至客房 晚餐 请于18:00至19:00持餐券前往指定餐厅 宵夜 送至客房 - 若经医生诊断,使用者本人有食物过敏需要去除某种食材,我们仅可就鸡蛋、牛奶、荞麦、小麦、花生、虾、蟹这7项的单项去除进行商谈。如需去除,请于入住开始日(不含周末与节假日)的一周前提出。
- 无法做到完全去除。
- 餐食内容与数量的变更可能无法接受。
- 如有需求,请至少提前三天提出。
- 身体不适的客人,我们也可将餐食送至客房。
关于探访
- 若有未住宿的家人或朋友来访,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
- 探访时间不设特别限制,但为了产后身体恢复与婴儿夜间哺乳,请尽量避开深夜与清晨,并于20:00左右前结束。但本设施认定有相当理由时不在此限。
关于外出
- 住宿客人可持房卡自由出入,但外出时请填写外出登记表并告知本设施工作人员。
- 外出返回后,请告知本设施工作人员。
- 外出时间不设限制,但为了母婴的身心安全,请避免深夜外出。但本设施认定有相当理由时不在此限。
- 可24小时出入。但出于防盗考虑,24:00时将关闭中山道一侧的出入口。24:00以后的出入,请使用正门出入口。
关于付款
确定预约与登记信用卡
- 为确定预约,请登记信用卡信息。
- 登记的信用卡用于支付应付的取消费用,不用于住宿费用或延住费用。
- 取消费用请参阅「取消费」一节。
住宿费用
- 住宿费用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不可使用信用卡。
- 以银行转账支付时,请于入住日前14天之前完成转账。
- 若预约确定时距入住日不足14天,请于确定后24小时内转账。
- 预约确定后我们将发送付款指引。先仅开具住宿费用账单,不论之后是否预约付费选项。
- 如希望以现金支付,请在预约时告知。我们将在开始办理入住时收取全额。
- 浦和院亦可使用埼玉数字地域货币「Sai Coin」付款。
延住费用
- 延住费用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不可使用信用卡与PayPay。
- 延住确定后,我们将告知金额与付款期限。
- 以银行转账支付时,请于我们指定的期限前完成;以现金支付时,请在最终退房时结算。
- 无论何种方式,均须在离馆前完成支付。
付费选项费用
- 付费选项不含在住宿费用中。我们仅就实际接受的服务开具账单;未能安排日期或您取消时不收费。
- 全部费用在退房时一次性结算。
- 可以现金、PayPay或信用卡支付。
- 离馆后原则上不再开具账单。但因通信故障或漏收等不得已事由除外。
退款
原则上按原付款方式退款:银行转账以转账退还;现金以现金退还;PayPay与信用卡则原路退回。
■关于住宿合同的变更及取消
客人解除住宿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时,本设施将按下述标准收取取消费。
本设施不受理因客人自身原因提出的住宿日程变更手续。如希望变更日程,客人须先解除现已成立的住宿合同,再另行申请新的住宿合同。此时,对被解除的合同将产生取消费,新合同适用申请时点的住宿费用。
早鸟及其他折扣,将以新住宿合同的申请日及该合同的入住开始日为基准重新判定,仅在满足适用条件时予以适用。
■取消费
| 提出解除的时间 | 解除全部住宿合同 | 减少住宿天数 |
|---|---|---|
| 31天前为止 | 免费 | 免费 |
| 30天前至15天前 | 预约总额的30% | 减少住宿部分的30% |
| 14天前至8天前 | 预约总额的50% | 减少住宿部分的50% |
| 7天前至前一天上午10时 | 预约总额的80% | 减少住宿部分的50% |
| 前一天上午10时至当天上午10时 | 预约总额的100% | 减少住宿部分的50%,以及首日餐食准备费12,000日元(含税) |
| 当天上午10时以后或未联系 | 预约总额的100% | 减少住宿中最初1晚的100%,以及其后住宿部分的50% |
上述预约总额及住宿部分费用,均为适用早鸟及其他折扣后、客人实际应支付的含税金额。
【关于取消费的计算基准】
取消费率以最初的入住开始日(最初申请的入住开始日,下同)为基准,按距该日的剩余天数计算。即使已变更日程,亦非从变更后的新入住日起算,而从最初入住开始日起算。若已超过最初入住开始日,则取消费为预约总额的100%。
缩短停留时,以减少住宿中的最初住宿日为基准判定提出时间,不适用本项规定。
因解除全部住宿合同而产生的取消费为预约总额的100%时,本设施不再另行收取餐食准备费。
剩余天数以入住开始日当天为0天、其前一天为1天前计算。
■入住后提前退房
客人入住后因自身原因提前退房时,本设施将收取以下费用。
- 当天上午10时前提出:其后未使用住宿部分的50%
- 当天上午10时后提出:未使用住宿中最初1晚的100%,以及其后未使用住宿部分的50%
此外,已提供的餐食、服务及单独安排的物品,将按所定费用收取。
■因分娩等引起的日程变更
因分娩日前后,或母婴住院期间延长而变更入住开始日时,无论次数多少,本设施均不收取取消费。随之减少住宿天数时亦同。
变更后的日程将根据本设施空房情况调整。若无法提供客人所希望的日程或住宿天数,可能分拆安排住宿,或请您在住宿期间更换客房。若无法提供所希望的住宿天数,则仅安排可提供的天数,对此减少的天数不收取取消费。
分娩后出院日确定之后的日程变更,以及上述以外事由的日程变更,适用「关于住宿合同的变更及取消」及「取消费」的规定。
因母婴身体不适提出的日程变更,限1次免费。第2次及以后的变更,须先解除现有住宿合同后再另行申请。
上述免费变更时,维持原住宿合同已适用的早鸟及其他折扣。
■因不可抗力等的免除
符合下列任一情形时,本设施将免除全部或部分取消费。
- 因医生判断母婴需住院等事由导致难以住宿,并出示医疗机构证明时
- 因自然灾害、公共交通大规模停运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客人的事由导致难以住宿,并出示相应证明材料时
因本设施原因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日程或住宿天数时,本设施不收取因日程变更、减少住宿天数或解除合同而产生的费用。
■临近变更时的餐食准备费
即使按上述规定免除取消费,若食材采购及烹饪准备已经完成,本设施仍将收取以下费用。
- 入住开始日前一天上午10时至当天上午10时提出:首日餐食准备费12,000日元(含税)
- 入住开始日当天上午10时以后提出:首日1晚费用的100%
收取首日1晚费用时,本设施不再叠加收取餐食准备费。
因本设施原因时,不适用本项。
■关于分娩前的申请
分娩前申请住宿合同时,入住开始日暂以预产期为基准设定。若计划分娩、无痛分娩或剖腹产日程已确定,则以该日程为基准。
需按实际分娩日或出院日调整日程时,适用「因分娩等引起的日程变更」的规定。
■关于受理提出的日期时间
解除或变更的提出受理时间如下。
- 通过电子邮件、LINE或预约系统提出:本设施接收记录所显示的日期时间
- 通过电话提出:本设施实际接听电话的日期时间
营业时间外请通过电子邮件、LINE或预约系统提出。
■关于取消费结算产生的退款
因取消费结算产生退款时,银行转账手续费由客人负担,并从退款金额中扣除后支付。
其他
- 若造成建筑物、家具、备品及其他物品的破损、污损或遗失,可能需照价赔偿。
- 除自己的客房、公共区域及工作人员许可的场所外,请勿进入其他区域。
- 因护理服务安排,住宿期间可能需要更换客房,敬请谅解。
- 为设施的卫生管理与安全维护,我们将进行清扫、检查与修缮。因施工需要,部分设备或客房可能暂时无法使用,敬请谅解。
- 若因突发事故(空调・给排水故障等)影响客房提供,即使在当天也可能谢绝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