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月龄:
出生后即刻至未满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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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条款

京都院

为维护本设施的公共性与安全性,依据住宿约款第10条,敬请使用本设施的客人遵守以下规则。若未能遵守本规则,我们可能依据住宿约款第7条解除使用合同及相关合同。

关于婴儿室的使用

本设施婴儿室照看的对象为出生0个月至未满1岁的宝宝。这是作为产后护理的一环、根据需要照看宝宝的服务。

关于京都市主办的「Smile Mama Hotto」事业

若您通过京都市主办的「Smile Mama Hotto」事业入住,住宿与相关说明将依照该事业的规定进行。有关该事业的咨询,请向您所居住的区役所提出。

保健卫生方面请遵守的事项

  1. 非住宿客人进入本设施时,请配合测量体温与消毒。
  2. 入馆时,所有使用者均需测量体温并填写健康状况检查表。如有发热、感冒症状或疑似感染症,原则上我们将谢绝使用。
  3. 本设施将定期对馆内各处进行杀菌消毒,敬请谅解。实施日期与时间将事先通知。
  4. 您带入的餐饮请由本人负责保管。但视本设施的判断,部分物品可能无法带入,敬请谅解。本设施对其保管概不负责。
  5. 若在住宿前一周内,同住的家人出现咳嗽、流鼻涕、发热,或因这些症状服药,请务必事先告知我们。

保安方面请遵守的事项

  1. 请勿将以下物品带入本设施。

    ①狗、猫、小鸟等宠物
    ②散发恶臭、异味的物品
    ③火药、挥发油等有起火或引燃危险的物品
    ④高额现金及贵金属类
    ⑤含酒精饮料
    ⑥其他法令禁止持有的物品

  2. 本设施全馆禁酒禁烟。万一被发现,将立即没收,并可能请您离场,敬请谅解。
  3. 离开客房时,请自行保管贵重物品。工作人员可能因清扫或提供护理服务进入房间,敬请谅解。
  4. 如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请立即联系工作人员。
  5. 请勿让孩子单独进入大堂、休息室等公共区域。

防火方面请遵守的事项

  1. 本设施内严禁使用明火。设施内全面禁烟。
  2. 请勿使用馆内配备以外的产生高温高压的器具。
  3. 除紧急情况外,请勿触碰消防设备。

请勿进行的行为

  1. 请勿在本设施内进行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
  2. 请勿在本设施内大声喧哗、高声歌唱或做出扰乱他人的行为。
  3. 未经本设施许可,请勿将客房用于原本目的以外的用途。
  4. 外出或叫外卖时,请务必事先告知本设施的工作人员。
  5. 未经许可,请勿将本设施内的设备与物品移至他处,或作原本用途以外的使用等改变现状的行为。
  6. 若有访客预定前来客房,请告知本设施的工作人员。
  7. 请勿分发、张贴广告宣传物,或进行商品销售劝诱等行为。

关于服药

若您本人、婴儿或家人在使用本设施期间需要服药,请由使用者本人保管并服用。

强制离场

若在本设施内做出被认定妨碍管理的言行,本设施负责人或副负责人可要求您离开本设施。若判断本设施难以应对,我们将通报警方或适当的行政机关。

紧急情况的处理

  1. 本设施有工作人员24小时常驻,如有任何情况请联系工作人员。
  2. 火灾等情况的避难路线图张贴在各客房入口门背面,请予确认。发生火灾等情况时,请遵从本设施工作人员的指示。
  3. 本设施与洛和会音羽医院合作。并将视情况介绍合适的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等需由您另行承担。
  4. 紧急情况下,我们将联系您填写的紧急联系人。
  5. 若身心状态突然变化,本设施将呼叫救护车,并联系上述联系人。
  6. 即使在紧急情况下外出,我们也无法仅代为照看婴儿及其兄弟姐妹,敬请谅解。但本设施认定有相当理由时不在此限。

关于贵重物品与寄存物品

  1. 现金、贵金属等贵重物品以及使用者的所有物品,本设施概不代为保管,敬请谅解。请由使用者本人负责保管。
  2. 遗留物品若无特别指定,本设施将自发现日起保管7天(含发现日),之后送交最近的警察署或由本设施处理,敬请谅解。但餐饮与杂志等物品当日即行处理。

关于本设施的使用时间

基本入住时间为14:00起。因方案不同入住时间有所差异,请确认自己方案的入住时间;如需变更请务必与我们商量。
尽管有上述规定,本设施仍可能在规定的退房时间后继续提供客房使用。此时将收取下列追加费用(可选延长停留费)。

使用至17点:未满4个月 15,000日元/4个月~未满7个月 18,000日元/7个月~1岁 20,000日元;家人免费。

餐食

  1. 以下时间将餐食送至客房。

    早餐 8:30左右起
    午餐 12:30左右起
    点心 与午餐一同送达
    晚餐 18:00左右起
    宵夜 与晚餐一同送达或备于餐台,请自由取用。
  2. 若经医生诊断,使用者本人有食物过敏需要去除某种食材,我们仅可就鸡蛋、牛奶、荞麦、小麦、花生、虾、蟹这7项的单项去除进行商谈。
  3. 请至少于入住日前一周(不含周末及节假日)告知我们。
  4. 无法做到完全去除。
  5. 餐食内容与数量的变更可能无法接受。
  6. 如有变更,请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工作人员。

关于休息室的使用

开放时间为8:00~20:00,可用于用餐与交谈。但请理解,因本设施举办参观会、课程等,有时可能无法使用。

关于探访

  1. 若有未一同住宿的家人或朋友计划来访,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
  2. 探访时间基本为9:00~18:00。为了产后身体恢复与婴儿夜间哺乳,请尽量遵守探访时间。但本设施认定有相当理由时不在此限。

关于家人的返回

  1. 20点以后,未持房卡的家人请由您本人前往迎接。
  2. 若因身体不适无法前往,请事先与我们商量。

关于外出

  1. 住宿客人可持房卡从正门与客房自由出入,但外出时请填写外出登记表并告知工作人员。
  2. 返回时请告知婴儿室工作人员。
  3. 外出时间不设限制,但为了母婴的身心安全,请避免深夜外出。但本设施认定有相当理由时不在此限。

关于付款

确定预约与登记信用卡

  1. 为确定预约,请登记信用卡信息。
  2. 登记的信用卡用于支付应付的取消费用,不用于住宿费用或延住费用。
  3. 取消费用请参阅「取消费」一节。

住宿费用

  1. 住宿费用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不可使用信用卡。
  2. 以银行转账支付时,请于入住日前14天之前完成转账。
  3. 若预约确定时距入住日不足14天,请于确定后24小时内转账。
  4. 预约确定后我们将发送付款指引。先仅开具住宿费用账单,不论之后是否预约付费选项。
  5. 如希望以现金支付,请在预约时告知。我们将在开始办理入住时收取全额。

延住费用

  1. 延住费用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不可使用信用卡与PayPay。
  2. 延住确定后,我们将告知金额与付款期限。
  3. 以银行转账支付时,请于我们指定的期限前完成;以现金支付时,请在最终退房时结算。
  4. 无论何种方式,均须在离馆前完成支付。

付费选项费用

  1. 付费选项不含在住宿费用中。我们仅就实际接受的服务开具账单;未能安排日期或您取消时不收费。
  2. 全部费用在退房时一次性结算。
  3. 可以现金、PayPay或信用卡支付。
  4. 离馆后原则上不再开具账单。但因通信故障或漏收等不得已事由除外。

退款

原则上按原付款方式退款:银行转账以转账退还;现金以现金退还;PayPay与信用卡则原路退回。

■关于住宿合同的变更及取消

客人解除住宿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时,本设施将按下述标准收取取消费。
本设施不受理因客人自身原因提出的住宿日程变更手续。如希望变更日程,客人须先解除现已成立的住宿合同,再另行申请新的住宿合同。此时,对被解除的合同将产生取消费,新合同适用申请时点的住宿费用。
早鸟及其他折扣,将以新住宿合同的申请日及该合同的入住开始日为基准重新判定,仅在满足适用条件时予以适用。

■取消费

提出解除的时间 解除全部住宿合同 减少住宿天数
31天前为止 免费 免费
30天前至15天前 预约总额的30% 减少住宿部分的30%
14天前至8天前 预约总额的50% 减少住宿部分的50%
7天前至前一天上午10时 预约总额的80% 减少住宿部分的50%
前一天上午10时至当天上午10时 预约总额的100% 减少住宿部分的50%,以及首日餐食准备费12,000日元(含税)
当天上午10时以后或未联系 预约总额的100% 减少住宿中最初1晚的100%,以及其后住宿部分的50%

上述预约总额及住宿部分费用,均为适用早鸟及其他折扣后、客人实际应支付的含税金额。

【关于取消费的计算基准】

取消费率以最初的入住开始日(最初申请的入住开始日,下同)为基准,按距该日的剩余天数计算。即使已变更日程,亦非从变更后的新入住日起算,而从最初入住开始日起算。若已超过最初入住开始日,则取消费为预约总额的100%。

缩短停留时,以减少住宿中的最初住宿日为基准判定提出时间,不适用本项规定。

因解除全部住宿合同而产生的取消费为预约总额的100%时,本设施不再另行收取餐食准备费。
剩余天数以入住开始日当天为0天、其前一天为1天前计算。

■入住后提前退房

客人入住后因自身原因提前退房时,本设施将收取以下费用。

  1. 当天上午10时前提出:其后未使用住宿部分的50%
  2. 当天上午10时后提出:未使用住宿中最初1晚的100%,以及其后未使用住宿部分的50%

此外,已提供的餐食、服务及单独安排的物品,将按所定费用收取。

■因分娩等引起的日程变更

因分娩日前后,或母婴住院期间延长而变更入住开始日时,无论次数多少,本设施均不收取取消费。随之减少住宿天数时亦同。

变更后的日程将根据本设施空房情况调整。若无法提供客人所希望的日程或住宿天数,可能分拆安排住宿,或请您在住宿期间更换客房。若无法提供所希望的住宿天数,则仅安排可提供的天数,对此减少的天数不收取取消费。

分娩后出院日确定之后的日程变更,以及上述以外事由的日程变更,适用「关于住宿合同的变更及取消」及「取消费」的规定。

因母婴身体不适提出的日程变更,限1次免费。第2次及以后的变更,须先解除现有住宿合同后再另行申请。

上述免费变更时,维持原住宿合同已适用的早鸟及其他折扣。

■因不可抗力等的免除

符合下列任一情形时,本设施将免除全部或部分取消费。

  1. 因医生判断母婴需住院等事由导致难以住宿,并出示医疗机构证明时
  2. 因自然灾害、公共交通大规模停运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客人的事由导致难以住宿,并出示相应证明材料时

因本设施原因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日程或住宿天数时,本设施不收取因日程变更、减少住宿天数或解除合同而产生的费用。

■临近变更时的餐食准备费

即使按上述规定免除取消费,若食材采购及烹饪准备已经完成,本设施仍将收取以下费用。

  1. 入住开始日前一天上午10时至当天上午10时提出:首日餐食准备费12,000日元(含税)
  2. 入住开始日当天上午10时以后提出:首日1晚费用的100%

收取首日1晚费用时,本设施不再叠加收取餐食准备费。
因本设施原因时,不适用本项。

■关于分娩前的申请

分娩前申请住宿合同时,入住开始日暂以预产期为基准设定。若计划分娩、无痛分娩或剖腹产日程已确定,则以该日程为基准。

需按实际分娩日或出院日调整日程时,适用「因分娩等引起的日程变更」的规定。

■关于受理提出的日期时间

解除或变更的提出受理时间如下。

  • 通过电子邮件、LINE或预约系统提出:本设施接收记录所显示的日期时间
  • 通过电话提出:本设施实际接听电话的日期时间

营业时间外请通过电子邮件、LINE或预约系统提出。

■关于取消费结算产生的退款

因取消费结算产生退款时,银行转账手续费由客人负担,并从退款金额中扣除后支付。

关于住宿税

根据京都市条例,本酒店亦需按住宿费用另行收取住宿税。

住宿费用
(每人每晚)
住宿税
不满2万日元 ¥200
2万日元以上不满5万日元 ¥500
5万日元以上 ¥1,000

※住宿税是针对每人每晚住宿费用征收的税款。
※同床的儿童不收取住宿税。
※如税法修订,则依修订后的规定执行。

其他

  1. 若造成建筑物、家具、备品及其他物品的破损、污损或遗失,可能需照价赔偿。
  2. 除自己的客房、公共区域及工作人员许可的场所外,请勿进入其他区域。
  3. 因护理服务安排,住宿期间可能需要更换客房,敬请谅解。
  4. 为设施的卫生管理与安全维护,我们将进行清扫、检查与修缮。因施工需要,部分设备或客房可能暂时无法使用,敬请谅解。
  5. 若因突发事故(空调・给排水故障等)影响客房提供,即使在当天也可能谢绝使用。